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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組團計調業(yè)務(二)

作者:Mr.LiuStu  來源:劉寶平工作室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1-04-06

劉老師課堂

出境旅游組團計調采購業(yè)務


一、出境計調采購前的準備


 (一)語言準備
 
 (二)法規(guī)法律的準備
 

 (三)宗教與風俗習慣準備

 

 (四)交通連線的準備

 

 (五)匯率的準備

 

 (六)公共假期的準備
 

 (七)信息的準備


二、國際往返交通服務采購


 (一)國際航班知識
 

 (二)國際機票的采購

 

   確定采購對象

 

   簽訂合作協(xié)議
 
   整理相關資料
 

   實施訂票業(yè)務

 


   報賬結算

 

三、境外接待社的采購



 (一)境外地接社的選擇范圍
 

   出境組團社必須與目的地國家/地區(qū)旅游主管部門指定的旅行社進行業(yè)務合作,這類境外接待社具備接待中國公民旅游資質,經營體制多為私有企業(yè)。出境組團社一般會在目的地國家/地區(qū)選擇2-3家接待社,合作時以一家為主,其他為輔。


 (二)境外地接社的選擇標準

 

   1.符合接待組團社旅游團的實際情況

 

   2.就近選擇、突出優(yōu)勢

 

   3.境外接待社工作人員和業(yè)務量相對穩(wěn)定

 

   4.具備處理突發(fā)事件的能力


 (三)簽訂合作合同
 

   選定了境外接待社之后,出境計調應該與境外地接社簽訂接團合同,并將一份合同原件報省級旅游局備案。

 

四、領隊服務的采購


   海外領隊是指經國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經營出境旅游業(yè)務的組團社的委派,全權代表該旅行社帶領旅游團從事旅游活動的工作人員。


  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>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》,其中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》第三十九條修改為:“從事領隊業(yè)務,應當取得導游證,具有相應的學歷、語言能力和旅游從業(yè)經歷,并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(yè)務的取得出境旅游業(yè)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。”


   出境旅游領隊工作繁雜、職責重大,不但業(yè)務性強,而且政策性也強。因此,旅行社在安排領隊人選時應特別慎重。出境組團計調應該慎重選擇領隊。


五、市內接送交通服務的采購

 

六、旅游保險的采購
 


劉寶平工作室 · Mr.Liu Studio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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